【基金六堂課】共同基金的起源


2002/12/5 上午 10:34:00 提供機構:邱顯比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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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台灣各種大型量販賣場成立後,二千萬同胞又多了許多閤家出遊的好去處,在假日時生日意好的賣場絕對不輸給迪士尼或任何遊樂場的熱鬧,大坪數空間足以提供相當多的運動里程數,其中的商品更提供「便宜」的刺激和興奮。量販店中商品之所以比較便宜,規模經濟在此扮演一個很重要的角色。

更明白地說,我們比較萬客隆和一般超級市場,對於他們販賣的商品,由於萬客隆向供應商進貨的數量大,因此進貨成本相對而言就比較低;另一方面,萬客隆將商品出售給購買者時,每一個人採買的數量也較多,例如飲料商品,萬客隆是一箱一箱賣,而一般超市則是一罐一罐賣,所以量販店的銷售與搜尋成本相較之下也較低,因此規模經濟的效應在此顯現出來,使得量販店的售價能夠比一般超市來的便宜。

共同基金也是基於規模經濟的利基下,順應投資大眾的需求孕育而生之產物。此種投資方式起源於十九世紀初期的歐洲,一八二二年,荷蘭國王威廉一世(King William I)創立第一個共同基金,但是為私人擁有,並不是屬於一般大眾化的性質。因為此時初期的基金是屬於貴族與有錢人私人的投資理財工具,他們支付一定數額的報酬聘請專業人士來管理此基金的資產,而投資獲利的部分則全歸投資人所有。之後英國經歷工業革命,生產力大為提高,中產階級累積大筆財富,此時大英帝國正不遺餘力地從事海外拓殖與投資,但對一般中產階級而言不太可能有時間、精力及豐富的知識來進行投資判斷,因此由政府出面組成投資公司,委託專業人士代為操作,使中小型投資人也可擁有海外投資的機會,於是在一八六八年英國成立「倫敦國外及殖民政府信託基金」(Foreign and Colonial Government Trust of London)來募集大眾資金,主要投資於國外殖民地的公債與股票,此為目前記載最早之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型態的組織。此外,英國也很早就發展出一套完整的投資信託法律制度,以保障投資人的權益。

到了二十世紀初期,共同基金才開始在美國萌芽,只是當時相關的法令並不明確。與英國的情形相似,美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經濟成長快速,生產力與國民所得大幅增加,一般中產階級民眾快速累積財富,於是對理財投資管道產生強大需求。但與英國向海外尋求投資機會的情況不同,由於美國本身就擁有很大的市場,因此引進英國的信託基金制度,設立許多投資公司,吸收資金來投資國內企業。於一九二四年,麻塞諸塞金融服務公司(Massachusetts Financial Services)成立了「麻塞諸塞投資信託基金」(Massachusetts Investment Trust),此為美國第一個共同基金,成立時資產為五萬美元,在一年之後此基金的資產則迅速增加,已超過三十九萬美元,獲利將近700%,於是投資大眾對共同基金趨之若鶩。但在一九三0年代的經濟大恐慌時,因為股市崩盤大跌,投資公司經營不善,致使美國的共同基金幾乎付之一炬。因此在一九三四年與一九四0年,美國政府機關分別訂定「聯邦證券管理法案」(Federal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Act)及「投資公司法案」(Investment Company Act),制訂完整的法律規範,其中包括共同基金為單獨運作之個體,與基金公司的財務無關;基金必須財務公開,提供績效報告與詳細資料給主管機關與投資大眾;基金必須設立董事會,且需有一定比例的外部人士來擔任董監事等等諸多規定,奠定共同基金發展的良好基礎。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經濟重新復甦起飛,基金公司於是再度興盛發展,根據美國「 基金公會 」(Investment Company institute, ICI)的統計資料,至1996年底美國共同基金的發行個數已超過6000個,其中資本市場的基金有5305個,貨幣市場的基金有988個,總資產規模大約有3兆5千億美元,所以至今美國可算是共同基金最完整發達的國家。

台灣的共同基金起步相當晚,國際證券投資信託公司於民國七十二年成立,為國內第一家投資信託公司,隨後政府也核准光華、建弘及中華三家投信公司成立,形成寡佔市場。最初投資信託公司成立的目的為引進海外資金,故開始時四家投信公司發行的基金是以外國人為銷售對象,投資台灣公開上市的股票,並未在國內發行銷售。民國七十二年十月,國際投信在倫敦發行的「台灣基金」(Taiwan ROC Fund)是國內投信第一支推出的共同基金,而現在已改在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上市。接著光華投信於民國七十五年三月在倫敦發行「福爾摩沙基金」(Formosa Fund),建弘投信於民國七十五年五月在倫敦發行「台北基金」(Taipei Fund),中華投信於民國七十五年十二月在美國發行「台灣基金」(Taiwan Fund)。之後此四家老投資信託公司又陸續在國內發行一些本土的封閉型與開放型基金,例如國際第一基金、光華光華基金、建弘福元基金、中華萬邦基金等等,真正開啟了國內共同基金的市場。民國八十一年時,政府一口氣核准十一家證券投資信託公司成立,從此國內的投資信託事業進入白熱化競爭的局面,之後又陸陸續續成立了一些新的公司,截至八十七年十月國內已有二十七家投資信託公司。同時投資共同基金在國內蔚為風潮,至民國八十七年十月底國內共同基金發行個數已有193支,總資產規模近新台幣7000億元。以下將各投信公司的名稱、發行的基金個數、淨資產規模、市場佔有率以及受益人數等資料彙總於表3-1,簡單顯示出台灣基金市場的現況。

表3-1:台灣基金市場之現況

日期:民國87年10月31日

公司名稱

發行基

基金淨資產

基金規模

受益人數

金個數

(單位:新台幣元)

市場占有率

國際投信

12

42,324,232,241

6.07%

46,261

光華投信

16

52,118,329,079

7.47%

89,240

建弘投信

15

52,011,401,889

7.46%

69,063

中華投信

15

80,575,104,093

11.56%

54,830

元大投信

10

47,392,242,890

6.80%

152,861

中信投信

9

40,886,193,612

5.86%

56,265

京華投信

11

25,838,163,071

3.71%

66,213

元富投信

8

22,603,766,739

3.24%

66,614

統一投信

10

20,247,016,780

2.90%

53,707

富邦投信

11

58,177,761,357

8.34%

97,493

怡富投信

11

43,299,443,886

6.21%

199,148

永昌投信

5

7,564,240,854

1.08%

8,265

寶來投信

5

9,419,388,481

1.35%

9,352

台灣投信

10

27,050,937,033

3.88%

28,314

寶泰投信

4

926,401,381

0.13%

604

群益投信

5

39,922,215,029

5.73%

34,330

金鼎投信

5

15,535,537,298

2.23%

29,451

法華理農

3

6,531,763,520

0.94%

4,127

德信投信

5

16,606,306,561

2.38%

5,661

日盛投信

4

30,842,087,858

4.42%

53,416

友邦投信

1

5,988,281,005

0.86%

45,021

聯合投信

2

7,149,200,470

1.03%

2,184

復華投信

2

16,895,102,566

2.42%

5,076

大眾投信

3

6,056,584,060

0.87%

8,548

大華投信

2

14,685,668,809

2.11%

6,534

大信投信

1

3,778,654,280

0.54%

3,461

金亞太投信

1

2,844,419,974

0.41%

3,389

總 計

186

697,270,444,816

 

 

資料來源:台大財金系邱顯比教授所著《基金理財的六堂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