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六堂課】退休基金知多少
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奔流到海不復回 ∼ 李白,將進酒
離退休金尚久的人,往往不會注意退休時能領到多少退休金,也不太清楚領了退休金到底夠不夠安享晚年,需不需要自力救濟?國內目前有勞工退休基金、勞工保險基金、以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三大系統,為不同身分的人提供不同的退休保障。 勞工退休基金成立於民國七十五年,參加者為受勞動基準法規範之事業單位,由雇主每月就薪資總額百分之二至十五的範圍內提撥。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在同一事業單位(雇主)(1)工作滿十五年以上且年滿五十五歲,或(2)工作滿二十五年以上,得自請退休,雇主應依規定給予退休金。每工作一年可以得到兩個基數的退休金;但超過十五年以上的年資,每年只有一個基數,最高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一個基數代表退休前之月平均薪資(詳附錄五)。所以如果你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了三十年後退休,你可以領到相當退休時45個月的薪水(15×2+ ( 30-15 ) ×1= 45)。勞退基金性質上是準備金,是怕雇主在勞工退休時付不出退休金,強迫雇主在勞工工作期間按月提撥,但是如果屆時雇主所提撥的勞工退休準備金不足以支付員工退休金,仍由雇主負責償付不足的部份。 勞退基金很大的一個問題是必須在同一雇主下工作二十五年以上,以目前年輕人轉換工作的頻率,要能在同一家公司蹲二十五年,真是談何容易。此外台灣企業存活十年以上者只佔全體企業三成左右,大部分企業都撐不到十年,怎麼能讓員工連續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勞工退休基金保障的其實是大公司的員工,只有大公司才較有可能存活幾十年以上,且員工也較可能一輩子待在同一家公司。截至八十七年底,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提撥退休準備金的企業還不到20 %,換言之,八成以上應提撥的企業拒不提撥。那些沒有提撥準備退休金的企業多屬中小企業,原來就是風險較高,較可能付不出退休金的雇主,在這些企業上班的員工,恐怕要有領不到退休金的心理準備。 勞工保險涵蓋了勞工普通事故保險及職業災害保險,普通事故中分為生育、傷病、醫療、殘廢、失業、老年及死亡七種給付;職業災害則分為傷病、醫療、殘廢及死亡四種給付。勞工保險基金成立甚早,在全民健保未成立前,保費支出以醫療費用佔最大宗;在民國八十四年全民健保開辦後,勞保基金迅速累積,最主要是因為老年給付目前仍未達給付高峰,現金流入大於現金流出所致。因為現金淨流進流出主要來自於老年給付,因此勞保基金在運用考量上,性質類似於一般退休金。 與勞退基金必須在同一企業服務的限制相較,勞保基金就合理多了。只要有繳交保費,勞工在不同企業工作的年資可以累積,換言之,等於是每一個人一個帳戶。職業災害全部由投保單位負責;普通事故保險費由勞工負擔百分之二十,投保單位負擔百分之七十,其餘百分之十由政府負擔。所以當你領到勞保老年給付時,其中只有百分之二十是自己出的錢。參加勞保(1)年資滿1年以上且男性滿60歲,女性年滿55歲者,或(2)年資滿15年,且年滿55歲,或(3)在同一投保單位之年資滿25年,或(4)特殊工作性質之工作滿5年,且年滿55歲者,得請領勞保老年給付。依上述規定,參加勞保者只要工作至60歲,人人都可領到老年給付,而且因為是由勞保基金支付,不須擔心雇主付不出退休金。在金額方面,保險年資在十五年以內主每一年發給一個月薪資;超過十五年的部份,每年發給兩個月薪資,帶合計最高以45個月為限。如果你參加勞保年資為二十年,那麼退休時可領到相當於退休前三年平均投保月薪的25個月薪水( 15×1+ ( 20-15 )×2 = 25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退撫基金)成立於民國八十四年七月一日,目前涵蓋公務人員、教師及軍人的退休金事宜。在八十四年以前,公務人員退休金由政府逐年編列的預算支付,是所謂的『恩給制』。隨著政府收支日益吃緊以及預期未來退休高峰時龐大的支出,終於在民國八十四年七月起改為『提撥制』,每月由公務人員及政府共同提撥退休金,供將來退休時發放退休金之用。每月撥入退撫基金的金額為公務人員本俸兩倍的百分之八至百分之十二的範圍,目前依百分之八提撥。其中百分之六十五由政府年度預算提撥,百分之三十五由公務人員薪水中扣繳。在退休金的計算上,公務人員、教師、軍人各有其特殊規定,且新制、舊制混雜,規定十分複雜。退休金支領,可選擇一次退休金或月退休金。以公務人員為例,若領一次退休金,每任職一年給付一個半基數,最高三十五年給付五十三個基數,每個基數為本俸的兩倍。若領月退休金,以在職同等級人員之本俸兩倍為基數,每任職一年,照基數百分之二給予,最高三十五年,給予百分之七十為限。詳細規定,可參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所編印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法規暨實務彙編』,或詢問所屬機關之人事單位。 資料來源:台大財金系邱顯比教授所著《基金理財的六堂課》
君不見高堂明鏡悲白髮,朝如青絲暮成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