緯創董事會決議辦理現增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現增,上限2.5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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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1)緯創-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2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1)發行總金額:未定 (2)發行股數: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普通股不超過250,000仟股之額度內,視市場狀況及本公司需求,擇適當時機及籌資工具,依相關法令及以下籌資方式之辦理原則,擇一或以搭配之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及/或以私募方式發行新股參與海外存託憑證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未定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數之10%~15% 10.公開銷售股數:未定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1)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除依法保留發行股份總數10%至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85%至90%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之規定,提請股東會同意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提撥以參與海外存託憑證方式對外公開發行。 (2)以公開募集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擬授權董事會就下列二種方式擇一辦理 A.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至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85%至90%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請股東會同意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提撥採詢價圈購方式配售。。 B.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至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公開承銷比例為發行新股總數10%,其餘75%至8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員工認購不足或未能全數認購部份,擬授權董事長得視市場需要列入參與發行 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 (2)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員工及原股東若有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本次所募集之資金預計用於海外購料或充實營運資金或償還銀行借款或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私募發行普通股或私募發行新股參與海外存託憑證,其發行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私募金額、增資基準日、計畫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得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2)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私募發行普通股或私募發行新股參與海外存託憑證之相關事宜並簽署相關契約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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