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公司因與高雄捷運租約提前到期,異動35筆使用權資產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904)遠傳-公告本公司因與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租約提前到期而異動35筆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原合約中已建置35個行動電話基地台,包括: (1)高雄捷運橘線沿線13個站 (2)高雄捷運紅線沿線19個站 (3)高雄捷運南機廠行政大樓1個站 (4)高雄捷運橋頭北機廠1個站 (5)高雄捷運大寮機廠1個站 2.事實發生日:113/1/31~113/1/3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原合約中已建置35個行動電話基地台: (2)每單位價格: (i)高雄捷運橘線沿線13個站及紅線沿線15個站,單位價格新台幣(以下同)18,375元/月 (ii)高雄捷運紅線沿線3個站及其他3處,單位價格23,783元/月 (iii)高雄捷運紅線沿線1個站,單位價格5,250元/月 (3)為租約提前到期,帳面價值7,224,197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關係人(實質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配合基地台設置場地租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無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無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提前終止租賃合約 原付款條件:半年付 原付款期間:109/01/01~113/12/31 限制條件: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長授權經理部門依基地台租賃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不適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因本公司合併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概括承受原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權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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