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海外基金 海外基金-基本資料
基金名稱MFS全盛基金系列-MFS全盛全球資產配置基金C1(美元)
英文名稱MFS Meridian Funds-Global Total Return Fund C1(USD)
海外發行公司MFS 全盛基金系列
台灣總代理柏瑞投信
成立日期2002/08/19 註冊地盧森堡
基金核准生效日2008/01/29 總代理基金生效日2012/01/01
基金規模1,400.00 百萬美元(2024/10/31) 計價幣別美元 
基金類型全球型基金  投資區域全球 
投資標的平衡型  風險報酬等級風險報酬等級說明RR3 
最高經理費(%)1.05  基金評等基金評等說明 
最高銷售費(%) 經理人Pilar Gomez-Bravo/Steven Gorham/Andy Li/Jay Mitchell/Johnathan Munko/Jonathan Sage/David Shindler/Robert Spector/Erik Weisman/Paul Fairbrother/Owen David Murfin/Freida Tay 
最高保管費(%)0.13  單一報價
ISIN CODELU0219491759  配息頻率 
保管機構State Street Bank International GmbH, Luxembourg Branch 傘狀基金
費用備註保管費為「其他開支」包括應支付予MFS的行政管理服務費、保管人及常駐代理人費和過戶代理、法律及核數費等。
淨值日期 淨值 最高淨值(年) 最低淨值(年)
2024/11/27 35.0500 35.91 31.29
報酬率日期本月以來(%)本季以來(%)今年以來(%)
2024/11/270.72-2.105.76
文件下載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投資人須知 ( 專屬資訊一般資訊 ) / 基金月報
指標指數60% MSCI World Index (net div) / 40% Bloomberg Global Aggregate Index (USD)
投資策略基金混合投資於已發展市場和新興市場國家境內發行人的股權證券和債務工具。歷史上,基金大約60%的資產投資於股權證券, 40%的資產投資於債務工具,但此等配置的變動幅度通常是50%至75%的股權證券和25%至50%的債務工具。本基金的股票投資大致上著重於其認定估值較內在價值為低的大型公司(價值型公司),且通常會將一部分的資產投資於產生收益的股權證券。
銷售機構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元大寶來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柏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泰商業銀行,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資人服務及保護 短線交易 / 公平價格調整機制 / 反稀釋機制

附註:
一、 績效計算為原幣別報酬,且皆有考慮配息情況。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二、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海外市場指數類型基金,以交易日當天收盤價為淨值參考價。
三、 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中,投資人可至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http://www.fundclear.com.tw)下載,或逕向總代理人網站查閱。
四、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五、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六、 標示"(已撤銷核備)"及"(未申報生效)"之基金資料僅提供原有投資者參考,以供其做買回、轉換或繼續持有之決定;「已撤銷核備」為在台灣已下架(停售)的基金;「未申報生效」為未於法規規定之時效內向金管會辦理申報生效作業之境外基金。
七、 境外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八、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九、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