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內基金 國內基金-基本資料
基金名稱 柏瑞特別股息收益基金B月配息(台幣)(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成立日期2017/01/23興櫃交易代碼
基金規模69.58億元(台幣) 規模日期:2024/10/31基金公司柏瑞投信
基金類型跨國投資股票型全球市場基金經理人馬治雲 
計價幣別台幣成立時規模18.96億元(台幣)
投資區域全球 保管銀行台北富邦銀行
基金評等基金評等說明  主要投資區域全球
單筆最低申購100,000元 風險報酬等級風險報酬等級說明RR3
定時定額管理年費(%)1.800
手續費(%)3.000保管費(%)0.280
基金統編42468457B 配息頻率月配
費用備註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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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標的本基金主要投資於特別股,並包含(1) 於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及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含承銷股票及特別股)、存託憑證(Depositary Receipts)、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REITs)、基金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ETF))等。(2) 符合金管會規定之信用評等等級,由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含政府公債、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等)。 
銷售機構中租投顧,容海國際投顧,鉅亨投顧,三信商業銀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京城商業銀行,保證責任高雄市第三信用合作社,元大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凱基(原:萬泰)商業銀行,匯豐(台灣)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安泰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星展(台灣)商業銀行,有限責任彰化第六信用合作社,有限責任淡水第一信用合作社,板信商業銀行,永豐商業銀行,法商法國巴黎銀行台北分行,玉山商業銀行,王道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瑞興(原:大台北/稻江)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聯邦商業銀行,臺中商業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臺灣銀行,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華泰商業銀行,遠東國際商業銀行,陽信商業銀行,高雄銀行,元大(原: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大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好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永豐金(原: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短線交易規定

歷任基金經理人
經理人時間期間(月)操作績效(%)台股績效(%)現任基金
馬治雲 2017/01/23至  94 22.97 140.65 柏瑞拉丁美洲基金
柏瑞亞太高股息基金A不配息(台幣)
柏瑞特別股息收益基金A不配息(台幣)
柏瑞特別股息收益基金B月配息(台幣)(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柏瑞特別股息收益基金A不配息(美元)
柏瑞特別股息收益基金B月配息(美元)(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柏瑞特別股息收益基金A不配息(人民幣)
柏瑞亞太高股息基金B月配息(台幣)(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柏瑞特別股息收益基金B月配息(人民幣)(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柏瑞特別股息收益基金N9不配息(台幣)
柏瑞特別股息收益基金N9不配息(美元)
柏瑞特別股息收益基金N9不配息(人民幣)
柏瑞特別股息收益基金N月配息(台幣)(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柏瑞特別股息收益基金N月配息(美元)(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柏瑞特別股息收益基金N月配息(人民幣)(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柏瑞特別股息收益基金B月配息(澳幣)(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柏瑞特別股息收益基金N月配息(澳幣)(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柏瑞特別股息收益基金N月配息(南非幣)(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柏瑞亞洲亮點股票基金(台幣)
柏瑞亞洲亮點股票基金(人民幣)
柏瑞特別股息收益基金IA不配息(美元)
柏瑞特別股息收益基金IA不配息(台幣)
柏瑞亞太高股息基金A不配息(人民幣)
柏瑞亞太高股息基金B月配息(人民幣)(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柏瑞亞太高股息基金N月配息(台幣)(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柏瑞亞太高股息基金N月配息(人民幣)(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柏瑞亞太高股息基金N月配息(美元)(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柏瑞亞太高股息基金A不配息(美元)

附註:
一、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二、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
三、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四、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五、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六、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七、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